今日,微信支付发布关于收款条码现行使用情况的说明。
该说明称,2021年10月13日,人民银行发布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(银发〔2021〕259号)》,对收款条码的管理提出新要求并设置过渡期。《通知》明确“制定收款条码分类管理制度,有效区分个人和特约商户使用收款条码的场景和用途,防范收款条码被出租、出借、出售或用于违法违规活动。对于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,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为其提供特约商户收款条码,并参照执行特约商户有关管理规定”。
微信支付经过积极深入研究新规要求,全面、充分评估客户的支付需求后,现就过渡期内的收款条码使用情况予以说明:目前,微信支付个人收款码和商户收款码都能正常使用,日后若涉及相关调整,将另行通知。
个人收款码是微信支付为个人用户提供的收款产品,商户收款码则是微信支付为与财付通签约的商户提供的收款工具,大家可以根据自身需求申请不同收款码。
去年11月,银发〔2021〕259号)突然在市场引发热议。很多消费者都在问:收款二维码到底还能不能用了?
如果之前就已经使用经营收款码收款,则不受任何影响;但如果使用“码牌”或者打印封装的二维码,也就是《通知》中所说的“个人静态收款条码”收款,因为安全性较低,容易被违法行为利用,则需要向收款服务机构(如微信、支付宝等)申请转为商用收款码。
同时,《通知》明确要求,收款服务机构有义务免费为商户提供商用收款码,商户只需要提供必要的身份核实信息。